创业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上一篇文章赶上4月1号,于是“戏谈”了一下网络外部性,开个玩笑。今天正经点。

我们很多人从具体到抽象分析互联网新经济的特点,都是特别有启发意义的。我完全同意关于基于网络外部性而形成的“临界点(critical mass) ,以至最终形成垄断,产生马太效应,即赢者通吃。早在八十年代,美国教授夏皮罗就对“网络外部性”作出过系统的分析。他在《信息规则》中是这样表述“网络外部性”的:“连接到一个网络的价值,取决于已经连接到该网络的其他人的数量。” 从纯粹逻辑的角度来思考,这里有一个“谁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的问题。如今在互联网上,任何的一项服务/产品都不再是单一的一个节点,而成为了一个链接。因此,从创业者的角度来看,如何看待诱发一项网络服务的的网络外部性正值的最大化从而达到临界点(“击破第一个原子”王健硕语),实际上就是“如何让你的服务拥有首批客户”这个貌似简单的问题。

绝对地来看,第一个客户的产生取决于他对尚未出现的、未来的更多客户的“信心”。 天,看起来一旦涉足任何具有网络外部性的产品/服务,其市场推广即要接受比“鸡生蛋,蛋生鸡”更严峻的挑战。可实事是,电话也推广了,Email也普遍使用了,互联网也流行了 —- 这些能给人类造福的产品,不管它具有多么典型的网络外部性的特征,他们都被普遍推广起来了。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们还要“设计”类似的产品,在微观的“营销”层面,对于其潜在的使用者“第一个用户取决于第二个用户,而第二个用户也是取决于其他用户”的悖论作和思考呢?

我没有数学的底子,不知道这里有否“终极/简单”的来自数学的解。斗胆海口,即使解也只能解这个“一而二,二而三”的模型过程,要回答那个“谁是第一个”的问题,这本身根本不是个数学问题。我忽地想到了史铁生在他的《病隙随笔》提到的一个故事。 说,一评论家朋友去看一有名的话剧,因为事先知道该剧发人深省,感人至深,于是准备好了纸巾手绢之类,准备哭和笑。不成想在整个演出过程中他既哭不出也笑不出,全场鸦雀无声。戏散了,大家也都是默默地,若有所思的。那朋友走出剧场,还在想,干脆找一没人的地方坐下发呆。那评论家独自坐了很久,心里还是一片愕然。以往的批评手段似乎都要作废。他说他看见了生命本身的疑难。那是戏剧,我们在其他的地方有时可能也会有同感,程度强弱而已。

回到“首批客户”问题,我想到了希拉里(就是美国总统克林顿的媳妇)说的一句话。在谈到她为什么投身推动妇女癌症医疗的发展时,她说:“I take it very personal.” 她是说她是由于想到她母亲和她本人而投身于此的。我自己也有这样的故事,说说挺有意思的。

十几年前,我逆潮流辞去国内顶尖法律系大学教师一职(我在那挺“游刃有余”的啊),甘心成为了一个开小书店的个体户小老板。我原本心高气傲的阳春白雪不得不放下,从头学起如何让书店有“第一批客户”。我卖的书主要以法律书为主,那也是“曲高和寡”的一类,我又不想去卖所谓“畅销书”,要学会如何聚集人气,于是我决定卖音乐磁带(我正好有两个可独立的门脸)。我的书店在一个“图书城”里(我早已“金盆洗手”了,原来我的书店也早已转交原来的职员经营),隔壁就是中唱公司的的音像店,那可是专业。整个书城里,像那样的“专业”店大约有上十家。可是我的书店每到周末,一天卖出去的磁带比别人一个星期卖得还多。有什么特别的“招数”吗?嘿嘿,我就透露几招:

顾客想听哪盒磁带,我的书店允许他/她先听后买,任何一盒磁带都允许拆开包装试听(我要告诉你,要想再把拆开的磁带再包成原样,除了费点事,并无阻碍);买了我的磁带,回家不想听了,第二天可以来换,不问原因。就这两条,在那个营业员还分“公家”的和“私人”的年代,你就明白每个周末,我的书店的工作人员每十分钟就要把顾客挤进的柜台合力往外推一次的原因了,说是顾客人山人海一点都不为过。还有一件事,当时(1992)北京的书店,买书或磁带之后会用一张小小的“牛皮纸”或粉红色的纸包上,再用塑料绳或纸绳捆好。所以,北京书店人们进进出出的都是红红黄黄的,煞是一道风景。我的书店首先提供塑料袋。当时塑料袋算是额外的成本,但是我在塑料袋上印上了“XX书店”和地址、电话号码,做了一次免费的广告,想象那多出的成本,抵消那广告费,还省。后来别的书店都来“拷贝”我们,于是,我们又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其他招数,比如订购、会员制、优惠卡、买磁带的顾客优惠买书、翻录(嘿嘿)等等等等。我一个小书店,即使这样火也赚不了几个钱,也没做过买卖,连祖上都没有买卖人,所以也没什么得意的。即使有,恐怕也不是有人以为的那种。我得意的不是这些“雕虫小技”,倒是那看着其他众“专业”店总是迫于压力忙于复制我的“招数”,而我总是领先一步,再享受那拂尘而去的乐趣。

为什么众书店能拷贝我,我却总能领先一步呢?这其实也和“首批客户”的问题有关。“首批客户”的思考得出的是一种态度。如果你只能复制招数,而不能复制态度的话,你就永远没有复制到精髓。我的“精髓”就是—-I take it very personal. 中国话叫作推己及人!

我要想让我的磁带有第一批顾客,我就想我要买磁带,“我”最需要什么服务。所有这一切的一切都来源于此。我要想让用户用Email呢,即以任何的产品,不管它具有什么外部性,我要如何同它?只要想清楚了这一点,和“我”一样的人就会用它。这也算是“我”的自信。都是人嘛!归根结底是差不多的。而且,和“我”有“同理心”(孟子语)的人不在少数。

因此,推己及人就是我的“网络外部性”观。I take it very personal(非常推己及人)里的“very(非常)”的程度决定了Critical mass(临界点)是否到来及到来的早晚,然后才是技术和经营层面的因素。

(不管是创业者还是投资人,下面这个问题是个天然的“测试”(test): 你自己搞的东西,你用吗?最近有人问到我卓越网和当当网比较的问题。我说:都他妈的不怎么样。硬要问,我也不说。搞这个“测试”,一试便知:问卓越和当当的内部人,你们在哪买书? 别扯着脖子喊什么老子第一,露馅了不是。)

其实推己及人不仅仅在“网络外部性”上好使,哪都好使。只是今天只说此话题,就不再“贯通”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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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外部性”杂想

当我们猛地看到有人写道“当一件事情有赖于多于一个人的努力才能成功的话,他成功的可能性就小很多”,一定觉得是个大白话—-那还用说吗,比如,当饮食男女相关的某些问题出现时,是自己解决,还是寻找“合作”方式特别是“非法合作”方式解决,其中的难易程度(也可以换算成“成功”的可能性)一目了然。

但是,遇到大白话的时候,我们往往会下意识地看看话是谁说的。如果我们很轻而易举地得出结论说话的是个有头没脑子的家伙,我们就维持“原判”(但90%以上的“轻而易举”都会出错—-我们太容易“轻而易举”了,因为我们每个人都认为自己聪明无比。sign!);如果说话的人“历史上”不蠢(比如有过track record),我们又往往会把“大白话”反复捉摸,直到把其中的“禅意”琢磨出来,不管它本来有没有。

在google的搜索框里查一下“ 当一件事情有赖于多于一个人的努力才能成功的话,他成功的可能性就小很多”,呵呵,大名鼎鼎的王建硕“首当其冲。看看他最近发的帖子,敢情他在对互联网的发展作哲学思考。怪不得,尽说大白话。从王建硕口中说出的“大白话”,咱就得捉摸捉摸了。

他谈到了网络外部性的问题。不过“当一件事情有赖于多于一个人的努力才能成功的话,他成功的可能性就小很多”的结论跟网络外部性无关,他的“禅意”不在此。王建硕的话讲的是博弈论中的协调博弈(coordination game)和信任博弈(trust game)问题。他是提醒我们要想到诸如“要是世界上多于我以外的两个以上的人开车,我开车的安全系数就小很多”。所以,再过红绿灯的时候,即使绿灯你也别踏实开过去,尽管这样快一些。你一定要在绿灯时好好想想,边上红灯底下的家伙会不会冲过来。靠,还真是。

这种思考是有益的,值得提倡。只是这话(“两个人的成功率比一个人的低”)有点“吓人”。吓着谁啦?那些“城外面想进城的人”!建硕老兄你是尝到了“合作”的“甜头”的人(无论是老东家微软,还是新东家客齐集),你当然知道一个人解决问题与“合作”解决问题压根就不是一回事。的确,一个人自己动手成功率很高,说来就来,无任何难度,无任何风险。问题是:合作所带来的“成就”岂是“自己来”所能代替的!!!现在别的互联网城里的人想不想出去咱不知道,反正城外的人是拼命想挤进来。厚道的城里人应该帮着他们进来,然后,好坏自己便知。因为既然你也愿意在里面呆着,里面就有里面的好。要把好的东西跟别人分享。

王建硕还说“这种分布的方式的唯一问题是,你需要很多人的协作。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协作的,圣经里的通天塔Babel就是一种努力”。是啊,我们的确需要很多人的协作,的确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协作。但是,我们的“很多人”不包含那些不愿意协作的“每个人”不就行了吗? 王建硕不会出这样的逻辑问题,因为他是牛人,而且他是“温文尔雅”的,从不急火火。所以,王建硕一定还有其他“禅意”。哦,他讲了“唯有简单的东西,才能为王”。对极!所以,如果你能找到“简单的”东西,别管要一个人干,还是多个人干。跟几个人干何干?需要几个就几个。

我还举那个例子。你有需求了,自己动手方便是方便,并不能畅快淋漓,其实是不得已而为,因为首先觉得“合作”太难呀,上哪儿去找合作者呢?太难,就自己动手对付对付算了。我就要说你一句了: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太不相信别人了,只相信自己 —- 只相信自己有问题要解决,不相信别人也有问题要解决!如果能想深一步,别人也有问题呀,我可以在帮助别人的同时把自己的问题解决呀,你看看,岂不利人又利己。对呀,帮助别人。所以,你的态度应该是,坦诚地、公开地向每一个潜在的“合作者”表达自己的真实的“愿望”:“请问,您需要帮忙吗?” 我不是瞎说的,是跟博弈论的理论有关,策略就这么简单,我也就是照着纳什还有其他牛人这么说的。(首先声明我只了解些博弈论的皮毛,不懂多少纳什均衡。懂不懂的也没啥,咱们就记住老祖宗说的,人心“好恶相喻,痛痒相关”就行了。)

哦,王建硕说的是技术,我们现在说的不是?你承认我们这是比“技术”可复杂多了的事吧。如果这复杂的事你能办好,互联网也好,技术也好,不就是小菜一碟。我不乱讲的。“囚徒困境”并不等于“纳什均衡”,但“囚徒困境”却能说明“纳什均衡”。所以,我的例子也是“小例子,大道理”,这也符合王建硕的“简单为王”的说法。

你要扭扭捏捏、躲躲闪闪、支支吾吾,那还是趁早照王建硕开头说的那样,自己一个人把事情都办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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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文章预告: 再聊网络外部性 — 还聊吗?没准。看看大家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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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到底是什么

什么是技术创新,这样一个问题时不时就蹦出来问问自己。我一度认为对此有了新的见地,早就想写点什么来系统地“抒发”一下。只是刚刚译完《金玉良言 - You and Your Research》,有如此的大科学家在此“盯”着,不敢班门弄斧。 因此,大块的文章就算啦,写写小豆腐块。

关 于科学和技术的概念,技术与基础科学、应用科学的关系,技术的分类和它的发展史,以及具体技术创新的元概念等,像我这样一个“技术残疾”人士(残疾人就一定是 外行吗?未必。)是有自知之明的,那不是我可以随便谈论的话题。但是没吃过“驴”(“驴”好像没有宗教歧视)肉,还没见过“驴”跑吗?仅举三个例子反映我的 “技术创新观”。

先说说IBM的“深蓝”,以及它背后的华人发明者许峰雄。 看起来“深蓝”好像很聪明,其实在我看来它很”愚蠢”,它的研制 者始终没有摆脱”技术狂人”的局限性。从1985年到1995年许峰雄用了 10年的时间和深蓝的”运算能力”较劲(大约每秒2亿次),最终也只能成为IMB的”噱头”,他的宝贝(不仅仅是说那机器)最后也只是进了博物馆。它可以 和国际象棋大师对垒, 它不仅是一台超级“计算器”,更是有自身算法、有自我学习能力的智能计算机。也就是说,不仅有硬件,还有软件。我们何曾听到他设计的”算法”运用到 什么实际的领域里呢?是啊,你会说许雄峰从事的是基础研究(硬件还是软件?许峰雄后来到了微软令我惊异),“深蓝”的意义不在于任何用户层面的应用。哈哈,你说的真对。就是现在谁要问起“谁是许峰雄”来,鬼才知道。可是为什么大家都知道Richard Hamming呢?所以,如果你要做基础研究,又不能做你领域里的“大事”,不能作为他人继续研究的“基石”;如果你做应用研究,又不能推而广之,你成为技术“可怜虫” 的命运就不可避免。回到技术创新问题上,要成就“深蓝”这样的一个大故事(且不论动机如何),没有技术智慧是万不可能做到的。但是,技术上的与众不同的聪 明劲(创造性)不等于技术创新,有谁跟我们谈谈“深蓝”在计算机或人工智能领域的具体意义?(谈到人工智能,窃窃地问一句,抛开了人,啥叫人工智能?然后冒昧地下一个不时天高地厚的结论:互联网是目前世界最大的人工智能技术,Google是这个人工智能的最大“运营商”。我错了,从此改行学“人工智能”去。)

另一个例子是亚马逊。和我一样有过在Amazon.com上有过购书经验的无不被他的“推荐书目”功能所吸引,实际上亚马逊的这项功能的背后是称之为“一次点击”等的相关专利技术。我并不了解程序层面的这项技术(我在乎吗?),但是个中逻辑却是十分明显:你与和你读同样书的人之间有某种关联,这种关联使得 同类人读的其它书可能令互相感兴趣。我不知这样的技术实现在12年前有多么了不起(就是想说没什么了不起,但咱没学过计算机呀,不敢太狂妄),反正咱们的豆瓣现在也会这个。 但是,就是这么一项不起眼的“小”技术,让1994初尝亚马逊独到服务的用户津津乐道。这就是技术创新。(亚马逊的“推荐书”技术是不是很2.0呢?对于我来说,亚马逊的“推荐书”不是推荐书技术,而是搜索技术—-web2.0下的垂直搜索概念和技术!)

第三个例子是柯达。这个保守的卤化银的巨人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数码照相机,时值十几年后的2006年这个巨人才垂死地宣布通过换标来表明自己将坚定地执行其向数码领域全面转型的战略,这个时候美国的照相机市场上的数码照相机销售数量已经首次超过胶片照相机了。柯达的技术创新怎么啦?他在胶片领域的持续不断的技术领先和创新为何不灵光了?HBS的教授Clayton Christensen的The Innovator’s Dilemma的管理理论帮助我们看清了技术创新这个层面的东西(不能“只缘身在此山中”啊)。维持性技术(sustaining technology)在破坏性技术(disruptive technology)出现以后终将成为明日黄花。因此,所谓维持性技术谈不上是技术创新。(sustaining 和 disruptive technology不在这个话题的讨论之列,请自己看去。)

那么,什么是技术创新?归纳如下:

第一个层面,技术创新的确是某种解决方案,是一种技术手段,但这还不够,技术创新必须同时是一种应用,这种应用必须通过市场来满足人们的某种需求。 也就是说,不能商业化的技术“创新”,就不是创新。而所谓商业化,始终围绕着两个东西在打转转:方便和价格;基本点就是一个—-人。这就是技术创新的 “两个中心,一个基本点”。拿它去衡量创新不创新,江总书记说的没错。

第二个层面,技术创新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但满足的不是现有客户的需求,而是“非客户”,或者叫潜在客户的需求,也就是说,这些需求有些甚至还不是现实的。我替Christensen教授说一句中国话,叫做以市场为导向,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就要求我们回到人的基本面上,理解人的根本需求。这叫伴随市场成熟。在这个层面上如何判断技术是否有创新呢?用市场作检验时, 任何解决主流市场需求的技术都不是创新技术;用人文精神作检验时,任何不需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勇气去实现的技术也不是创新技术。(对苦苦挣扎的技术“孤 独者”悄悄地说一句:你孤独吗?恭喜你,你有戏了!)

一句话,开发尚未被开发的,甚至是尚未“觉醒”的市场需求的技术是创新技术。
静等拍转。

等候之余,特引用The Innovator’s Dilemma的一点解释:

Generally disruptive innovations were technologically straightforward, consisting of off-the-shelf components put together in a product architecture that was often simpler than prior approaches. They offered less of what customers in established markets wanted and so could rarely be initially employed there. They offered a different package of attributes valued only in emerging markets remote from, and unimportant to, the mainstream.

注:Off-the-shelf原意是指合同承包商还未接到订单即先行生产的产品,这里指先于主流市场需求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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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文章预告:《网络外部性与市场新入者》—-为创业者打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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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

染缸缸主,老马。 年纪不轻,城府不深;肌肉不多,筋骨不少。读了若干年没用的书,做了若干个白日的梦,走了若干条弯曲的路,成了很少的对人民有益的事。 书嘛,有用没用总要读下去;梦嘛,黑天白日还要做下去;路嘛,走不走也得走下去;事嘛,成不成随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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