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之“神”

孙正义是我心中的“神”。众“神”之一,主管创造力。这神人是这样开始他5分钟一个专利的发明“生涯”的。“孙正义冥思苦想后,认 为随意组合的方法最为系统。他把想到的英文单词写在一张张卡片上,例如“桔子”、“钉子”、“记忆”等等,然后任意抽出三张组合起来,这样就有可能诞生新 的发明。比如,“苹果”、“半导体音声合成器”和“表”,组合产生了带音乐的闹钟,音乐则属于清晨恬静乡村风格。” (引自《飞得更高-孙正义传》第6章第27页)

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他先知先觉。

我也有过一个专利,是在矿泉水瓶子外边“设计”了一个可以别在皮带上的挂钩。可是人比人,气死人。神人孙大侠(怎么“神人”都姓孙,在我的朋友圈里还有另一孙大侠,以后再表)刚打算以发明赚点钱的当年,“居然写出了250多个发明”。而为何我的这个“发明”之后,便黔驴技穷了呢?

我们后知后觉的芸芸众生只有被先知指引的份。

以“孙氏发明法”(Sun’s approach)看我的雕虫小技,原来一目了然。不就是“矿泉水”+“BB机”嘛。(没见过BB机的人,就手机吧,带套的,男用的。)哦,原来就这么回 事呀。这回我可了解“孙氏大法”的“真谛”啦。还是这堆东西,换成女用的就是另一个发明。“矿泉水”+“手机套”,这回女用的,用根线,挂脖子上。好,明 天就去专利局。(嘿,你可要“局气”,别赶在我头里。)

这法真好使!如此一来,“矿泉水”+ “尿布”,“矿泉水”+“铁锹”,“矿泉水”+“魔鬼”都可能成为伟大的发明。而且,越十三不靠,越有可能骇世惊俗!(您怎么也得把这段也看了,再思考“矿泉水”与“尿布”的关系不迟。)

慢着,挂脖子上的矿泉水发明完了之后,没准我可以试试互联网—–迄今为止人类最伟大的发明。

有兴趣的人就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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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

染缸缸主,老马。 年纪不轻,城府不深;肌肉不多,筋骨不少。读了若干年没用的书,做了若干个白日的梦,走了若干条弯曲的路,成了很少的对人民有益的事。 书嘛,有用没用总要读下去;梦嘛,黑天白日还要做下去;路嘛,走不走也得走下去;事嘛,成不成随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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