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排情结

我小的时候有机会坐的“小车”是“北京吉普”。父亲在文革后期是个小官(后来一直仍是个小官),出门公干坐的是单位的“北京吉普”,军用绿的那种。坐北京吉普有惯例,就是司机边上的前排“副驾驶”位子是“首长”位,留给车上职位最高的人坐。我相信这是战争年代留下的习惯(我想象越野吉普之类的车的悬挂较硬,坐在前排的颠簸会轻些吧)。像我这样的小箩卜头自然只能坐后排。由于长期只有坐后排的份,希望坐前排的愿望就特别强烈。我想这也许就是我们中国人坐车喜欢坐前排的习惯的历史渊源吧。

我还记得第一次出国,到波士顿,下了飞机到机场外面打了第一个美国“的”。黑人司机在后面帮着把行李塞进后备箱里,我一转身就钻进了车内的前排座椅上。我至今还记得黑人司机拉开车门时看到坐在前排的我的眼神,是那种很疑惑的样子,表达着“咦,你怎么坐到这里?”的意思。当然,我并不了解,直到他委婉地说:“后排可能会让你更舒服些。”

时间长了之后才了解,在美国坐出租车,没有人会坐到前排(在后排空着的时候,多数都空着)。这当然和出租车司机保护自己有关,更重要的是,有统计表明,坐在汽车的后排的安全系数较前排大得多。因此,大家都习惯成自然了。

回国了,打车时,出租车司机会很自然地把车停在乘客方便打开前门的位置。我自然笑笑感谢他的好意,但还是习惯地坐到车后排去。北京没有“吉普”的士,否则我一定是要坐到前排去的,这算我的“前排情结”吧。

有一点要特别提一提,在北京常看到车里的小孩坐在前排座椅上,有的还不系安全带,让人替他们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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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灯不费电

现在的天长了,要到近8点的时候才完全黑下来。但7点前天就暗下来了。傍晚到7点15,光线已明显不足,但几乎看不到路上有几辆车把车灯打开了。今天傍晚7点半左右,我正好在朝阳北路和东五环路上,路上车挺多,车速都在8、90迈。到机场高速附近,我开着开着猛地发现前头一辆大货车,还好,我及时刹住了车。其实它一直在路上行驶,由于没开灯,我没能更早注意它,它的车速比我的车慢,等我发现它时已经距离很近了。这样的事我经常碰到。大家注意一下,黄昏时路上开车灯的极少,直到约7点40天几乎黑了,还人有不少的车还在鬼鬼祟祟地行驶着。

有人也许会问,我能看清路面,开灯干什么?黄昏中,由于我们的眼睛适应了逐渐暗淡的光线,我们虽可以看清道路,但是由于和像白天不一样,黄昏中车辆不易从暗淡的道路背景中区分开来。我们对远处物体移动的判断与光线充足时相比有很大的差异。 这时开灯主要不是为了开车人,而是为了别人,尽早提醒其车辆和行人注意。

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中国的“司机们”不爱开车灯。我原以为是国人省惯了,黄昏不爱开车灯是为了“省电”。也许他们觉得晚开一分钟灯,就可以省一分钟的“电”。 后来我专门问了几个有此习惯的朋友,发现也不尽然。我想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形成好的习惯,因为我们这些新兴的“轮子上”城市的很多人还没有适应汽车时代的协作文明。我们的这些“轮子”还是刚刚从马车、拖拉机上换下来不久,他们还在从”马车文明”、”拖拉机文明”到汽车文明的适应过渡中。不幸的是,很多人在这种过渡中成了冤魂。我看到一个数字,着实吓了一大跳,从2002年以来,我国的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从7万多人到每年10万人,约占全世界道路交通死亡人数的20%。我不知道黄昏中不开灯到底能产生多少比率的危险,只是提醒大家注意。

美国2002年以后生产的汽车都被要求具备自动车灯系统,车灯遇暗自动开启。专业机构也鼓励白天开灯,在美国白天能看到不少开着车灯的行驶车辆。大白天开灯当然不是为了照亮道路,而是有研究表明这样可以有效提醒其他跟随或相遇车辆。 尽管我对那些大汽车生产商生产的在中国销售的汽车不安装设计的某些安全装置耿耿于怀,但咱国家没有相应的强制性的规定,咱也说不出别人什么来。美国各州还规定了强制性的开车灯的时间,在麻省好像是日落、日出前45分钟。日落前45分钟到天黑还有至少2个小时吧。

咱不管美国的事,想提醒大家黄昏前请你早点打开车灯,为了别人从而也为了你自己的安全。告诉大家,行使过程中不开灯省不了电,汽车发电机在行驶中始终工作着,开不开灯与省不省电不相干。而且灯泡的寿命相对于工作时间,开启的次数对灯泡的影响更重要。而且,一只传统钨丝大灯灯泡才7块钱,而一只新型氙气灯(High Intensity Discharge Lamp)的寿命10倍于钨丝灯,不管你如何使用,其寿命和车辆本身接近。

(此外还想到看到很多人家里的看电视的时候,电视机上还盖着一块布,本意是用来挡灰尘的吧。却不知那快布阻扰了散热功能,其结果可能是更严重地影响了电视的寿命。这种习惯与黄昏不开灯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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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礼让

今天的一件事,惊起了我的一身冷汗。事情是这样的:

我开车从望京穿过四环路的“太阳宫”桥,向南行驶,其马路为上下行各双车道。不远处见一个小男孩(6、7岁的样子)站在了上下行中间的双黄线内,自东向西,等候向南行驶车辆的空档,准备横穿马路。见图示。

这时是下午6点多一点,往北往南的车辆都是急匆匆地,小男孩站在路的中央,非常的危险。我在离小男孩大约4、5米处停下车来,给他让出了路(我是图中的靠内道黑色车)。我停车时,我的右侧车道也就是向南的外侧车道并没有车。小男孩见我停下来,犹豫了一下,确认我是让他过去,于是他就从我的车头前面跑着穿过了我所在的车道,准备继续穿过剩下的道路。但是,这时我看到外侧车道突然从后面呼啸着冲过来好几辆车,惊得我在车内大叫起来,因为我看到小男孩的身子已经探出了外侧车道,而外侧车道上的车一点减速的意思都没有(图中的红色小面及后面的车),只要小男孩继续过马路,外侧车道的车肯定来不及刹车,一定会撞着… 我太太也尖叫起来。其实这时我完全无能为力了,好在小男孩探出的身子在看到呼啸而来的车是猛地收住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外侧的几辆车呼啸过去之后,后面终于有一辆车停了下来,小男孩跑过了马路。

我重踩油门起步,这时我已感觉到腿脚软绵绵的。想想刚才的事情,我意识到,如果我不停下来让小男孩,可能他不会有刚才的“命悬一线”的危险。想到我的“礼让”可能会让小男孩送命,非常后怕。而且这样的事情已经是第二次发生了,上次发生在五环到机场高速的引桥上,那次是三个小孩要过马路,我停下,结果他们差点被外侧没停下的车撞着。情形几乎一模一样。

这足以引起我的思考。我并不是从开车那天就有“良好习惯”的“司机”,我有过从“人大”到老北京站19分钟的恶劣“纪录”(90年代初期)。记得刚到美国时把本来请来“指点”我考驾照的美国驾驶教练吓得呲哇大叫,将我臭骂一通,愣让我这久经考验的北京老司机上了9堂训练课,才让我去考驾照。如果有点什么“好”习惯也是在美国开车后来才慢慢养成的,因为要是还像在国内那样开车,实在是太“各色”了,会让别人觉得太奇怪。比如前面有行人,你要是就不减速然后完全停下来让人先过;或者旁边有车,你死乞白列就扛着不让它进来,会让别人很纳闷的。因此久而久之,你也就随大溜了。我想说的是,这其实和“素质”不“素质”的没什么关系,在我看来其实就是随大溜。(当然还有法律管着。)

“特立独行”任何时候对自己都是有风险的,这我早就明白。但是今天我才切身感觉到,“特立独行”有时对他人是何等的危险。开车是涉及到自身和别人安全的事,应该以交通规则和“多数人”的习惯为准,不应以个人好恶来对待。下次遇到这种情况,除非我能将车横到马路上,我决定不再危险地“礼让”了。 (所以,今天的题目也可以写做《“特立独行”的危害》)

(我非常庆幸今晚能坐在家里写这篇博客,而不是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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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

染缸缸主,老马。 年纪不轻,城府不深;肌肉不多,筋骨不少。读了若干年没用的书,做了若干个白日的梦,走了若干条弯曲的路,成了很少的对人民有益的事。 书嘛,有用没用总要读下去;梦嘛,黑天白日还要做下去;路嘛,走不走也得走下去;事嘛,成不成随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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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onymous: 您游泳的目标不是预防 颈椎病吗,意义是健身, 您目标偏离了吧?
  • Anonymous: 颇有古风的现代人
  • Anonymous: 可以试一下北京鑫鑫舞 蹈专业培训中心,不强 调基本功,以快乐舞蹈 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