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的礼让
今天的一件事,惊起了我的一身冷汗。事情是这样的:
我开车从望京穿过四环路的“太阳宫”桥,向南行驶,其马路为上下行各双车道。不远处见一个小男孩(6、7岁的样子)站在了上下行中间的双黄线内,自东向西,等候向南行驶车辆的空档,准备横穿马路。见图示。

这时是下午6点多一点,往北往南的车辆都是急匆匆地,小男孩站在路的中央,非常的危险。我在离小男孩大约4、5米处停下车来,给他让出了路(我是图中的靠内道黑色车)。我停车时,我的右侧车道也就是向南的外侧车道并没有车。小男孩见我停下来,犹豫了一下,确认我是让他过去,于是他就从我的车头前面跑着穿过了我所在的车道,准备继续穿过剩下的道路。但是,这时我看到外侧车道突然从后面呼啸着冲过来好几辆车,惊得我在车内大叫起来,因为我看到小男孩的身子已经探出了外侧车道,而外侧车道上的车一点减速的意思都没有(图中的红色小面及后面的车),只要小男孩继续过马路,外侧车道的车肯定来不及刹车,一定会撞着… 我太太也尖叫起来。其实这时我完全无能为力了,好在小男孩探出的身子在看到呼啸而来的车是猛地收住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外侧的几辆车呼啸过去之后,后面终于有一辆车停了下来,小男孩跑过了马路。
我重踩油门起步,这时我已感觉到腿脚软绵绵的。想想刚才的事情,我意识到,如果我不停下来让小男孩,可能他不会有刚才的“命悬一线”的危险。想到我的“礼让”可能会让小男孩送命,非常后怕。而且这样的事情已经是第二次发生了,上次发生在五环到机场高速的引桥上,那次是三个小孩要过马路,我停下,结果他们差点被外侧没停下的车撞着。情形几乎一模一样。
这足以引起我的思考。我并不是从开车那天就有“良好习惯”的“司机”,我有过从“人大”到老北京站19分钟的恶劣“纪录”(90年代初期)。记得刚到美国时把本来请来“指点”我考驾照的美国驾驶教练吓得呲哇大叫,将我臭骂一通,愣让我这久经考验的北京老司机上了9堂训练课,才让我去考驾照。如果有点什么“好”习惯也是在美国开车后来才慢慢养成的,因为要是还像在国内那样开车,实在是太“各色”了,会让别人觉得太奇怪。比如前面有行人,你要是就不减速然后完全停下来让人先过;或者旁边有车,你死乞白列就扛着不让它进来,会让别人很纳闷的。因此久而久之,你也就随大溜了。我想说的是,这其实和“素质”不“素质”的没什么关系,在我看来其实就是随大溜。(当然还有法律管着。)
“特立独行”任何时候对自己都是有风险的,这我早就明白。但是今天我才切身感觉到,“特立独行”有时对他人是何等的危险。开车是涉及到自身和别人安全的事,应该以交通规则和“多数人”的习惯为准,不应以个人好恶来对待。下次遇到这种情况,除非我能将车横到马路上,我决定不再危险地“礼让”了。 (所以,今天的题目也可以写做《“特立独行”的危害》)
(我非常庆幸今晚能坐在家里写这篇博客,而不是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