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写“搏客”,随手在“新浪”上开了一个。那个地址是这样的: http://blog.sina.com.cn/u/1085613115。怎么这么奇怪呢?再看看在新浪blog上的其它“名人”blog地址,矣,咋跟我的不一样?
http://blog.sina.com.cn/u/1085613115 这是鄙人的。
http://blog.sina.com.cn/m/liangxiaosheng 这是梁晓声的
http://blog.sina.com.cn/m/liyinhe 这是李银河的;
http://blog.sina.com.cn/m/xujinglei 这是徐静蕾的;
http://blog.sina.com.cn/m/hejie 这是某“超级女生”的;
… …
其它的“名人”我也懒得提了,因为我也不看,但无一例外地在/m(as in MingRen)/之后有名有姓,用他们的大名(如/liyinhe,/xujinglei)作为其网络“身份”的一部分。
看看我的,u就u吧,后面就是我的ID了,/1085613115。想象今后的某一天,万一我的blog需要和新浪blog的技术支持或客户服务 (如果 有的话)联系一下,拿起电话,当被问:请问你在我们这里的用户ID?(ID者,身份也) 只能答:1085613115。想想 张小三、王二麻子们理直气壮地可以报上他们的大名,而我却只能拿着我的号牌报号,突然间“职业性地”想到了号子里的“号服”。
当年,本科毕业后有一同学分配到了公安部,随后“下基层”到了石家庄的某监狱当了一名人民“狱卒”。同学回学校给我们还在读研的同学绘声绘色地讲述 监狱 里的“故事”,只讲得我们毛骨悚然。“悚然”的原因并不是犯人有多可怕,而是在我们人民“狱卒”眼里,那关在号子里的几百号人,根本就不是人,连猪狗都不 是,就像几百只一脚就可以碾死的爬虫。他们可以随意羞辱、随意体罚犯人(从不自己动手),不需要任何理由。他们以发明“创新”折磨人的“招术”取乐,并以 此相互“显 摆”各自的“智慧”。我的同学有一次仅仅是心情不好,随手挑了一犯人的毛病,命他在盛夏的骄阳下罚跪。下达罚跪的命令后,他老先生把这事给忘了,就出去办 事去了。那犯人在四十度的烈日下烤了几乎一整天,昏死了过去。 他们那里的规矩是别人不得干预其他“干部”的事。直到他中途有事回监狱,才想起那人,才没酿成“事 故”。所以,犯人不是人,犯人也不配有名字,犯人只配个“号”。比如我吧,假如我在号子里,我就不是老马了,我就是1085613115号。管教一喊: 13115,我就得赶忙低眉顺眼地应一声:到。
如果我到了号子里,多少还有个“咎由自取”的由头被人呼来唤去的。我在新浪blog里招谁惹谁了,要被分为三六九等。
从我的“号”来看,“我”不在少数。
于是,我从“新郎”搬了出来,从此昂首挺胸,堂堂正正播我的客。
再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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